广西金盾高级保安培训中心是广西区公安厅所属单位,本中心也是广西区内唯一一家公安厅高级保安培训中心。为提高安保人员的综合素质,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,同时缓解我区警力不足,经研究决定,特面向本区招收一批高素质的青年从事治安巡逻、武装押运、客运稽查、机场警卫、特勤辅警、特卫大队、党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,经我中心岗前集训3个月后,全部派驻到各岗位,具体招收事项如下:
一、招收条件:
限额招收,定岗安置。男队员:年龄在16—30周岁,身高1.65米以上;女队员:16—25周岁,身高1.58米以上(未婚)(女队员工作主要负责内勤、监控中心、网络中心、安检)五官端正,身体素质好,初中以上学历,无违法记录,户口、籍贯不限,(公安子女、退伍军人优先录用)。
二、培训内容:
《法律法规》、《保安业务知识》、《保安员礼仪》、《消防知识》、《交通手势》、《攻防技能》、《控制技能》、《解脱技能》、《武术散打技能》、《擒拿格斗》、《现场保护与紧急救助》、《军事队列》《社交礼仪与人际沟通》等保安技能和职业道德等培训。 培训期间所耗费用自理。
三、安置待遇:
队员入训后,在广西公安厅的监督下,签定安置就业合同书,一式三份,公安厅一份、培训中心一份、队员一份。学员结业后颁发《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》,工作两年后,颁发国家承认的《职业中专毕业证》。保证100%上岗
保证工资在广西区外1000—1800元,区内800—1500元。具有法律保障,工作长期稳定,并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福利待遇。合格录取后在中心签订《培训安置合同》。如不能安置就业,本中心将退还全部费用。
四、安置去向:
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安置到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深圳等各大城市及沿海地带,也可以安排在南宁市安保用人单位。
五、报名手续:
凡符合条件者,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家长的陪同下到指定地点报名面试并带报名费、建档费、政审费、上岗编制费共计200元,未被录取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。
广西金盾高级保安培训中心